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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口罩買太多可能會違法? Feb 04, 2020
陳相懿律師 | 合夥人

什麼?口罩買太多可能會違法?

2019年12月,中國爆發武漢肺炎,目前死亡人數不斷攀升,國內亦有數起確診病例,也直接導致我國引發口罩之搶購風潮。

先前,政府已禁止口罩出口,且限制國內每人僅能購買3片口罩,並控制口罩價格為每片新台幣6元,以保障台灣國內防疫所需,然仍有廠商及店家想趁機發災難財,試圖囤積口罩或哄抬價格,造成民眾搶購及恐慌。也因此,政府不得以推出「購買口罩實名制」之應變政策。而究竟,囤積口罩、哄抬口罩價格是否會有法律責任呢?
請看本所以下之簡易解析:

一、囤積口罩、哄抬口罩價格是否應受處罰?

行政院於1月31日將「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公告為刑法第251條第1項第3款所定之「生活必需用品」,如有不肖之人有囤積、哄抬口罩價格的行為,除可依刑法第251條處最重3年有期徒刑,還恐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最高得處7年有期徒刑!

二、為何行政院能以公告方式將口罩列為生活必需品呢?

刑法第251條第1項第3款有關:「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於刑法上屬「空白刑法」。

[法律小教室]

所謂「空白刑法」就是只規定罪名、法律效果及部分構成要件,而將其他部分構成要件由行政機關以行政命令、行政法規等加以補充,因為有些犯罪涉及的專業層面較廣,立法機關無法於立法當時就能預知並通盤考量,為了因應社會變遷,故需要行政機關協助補充法令??‍♀

[延伸探討-何謂「囤積」]

由於囤積屬於不確定之法律概念,是以目前亦無精確之定義,此事尚待主管機關釐清並提出清楚判準。不過,近期新聞報導於新莊有藥局因店內有超過20箱之口罩而被認定屬於囤積之行為,且口罩售價又高於市場行情、有疑似哄抬價格之情事,進而遭檢調偵辦,此新聞可供民眾參考。

在此呼籲大家:口罩夠用就好,不要囤積口罩,不但缺德,還會觸法!讓真正有需要的人能買得到口罩,防疫才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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