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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期間上班薪資如何計算? Feb 08, 2021
陳相懿律師 | 合夥人

2021年春節假期(2/10~2/16)即將到來,然而並非所有勞工都能享受到完整假期,還有許多勞工朋友們仍要辛勤工作。勞工於過年期間上班薪資應該如何計算,雇主才不會違法呢❓
Ps:以下以勞工為月薪制,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日之出勤模式為例

因行政院透過補班之挪假方式,讓原先為工作日之小年夜(2/10)與休息日(2/20)互換,2/10變為休息日,2/20變為工作日
除夕(2/11)、初一至初三(2/12~2/14)為國定假日,由於初二(2/13)、初三(2/14)遇休息日及例假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之規定,雇主應予補假。倘勞資雙方約定於初四(2/15)、初五(2/16)補假,則補假當日則為國定假日之性質❇️

基此,我們統整出年假期間出勤之薪資如下計算:
休息日:小年夜(2/10)、初二(2/13),如勞工於休息日出勤,薪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發放
1⃣️第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
2⃣️第3~8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
3⃣️第9~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2.67

例假日:初三(2/14),除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勞工不得於例假日出勤,如有前開事由,薪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第1項規定發放,並予以補假
1⃣️第1~8小時:給予1日工資
2⃣️第9~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2

國定假日:除夕(2/11)、初一(2/12)、初四(2/15)、初五(2/16),如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薪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發放。
1⃣️第1~8小時:給予1日工資
2⃣️第9~10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34
3⃣️第11~1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乘以1.67

不論是勞工或是雇主,都應該了解加班費之計算方式,以保障自身之權益✔️,如此一來方能避免勞資爭議,勞資關係才能更長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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