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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賭怡情?小心犯法!
Feb 13, 2021
陳相懿律師
| 合夥人
農曆年間
親朋好友相聚,免不了在牌桌上廝殺一番,順便試試手氣。但別以為法律也跟著放年假
究竟,要怎麼樣「小賭」才能怡情,又不會讓
警察
上門查水表壞了興致呢
何謂「
#賭博
」?
所謂的賭博 ,即是凡以偶然事實之成就為條件而定勝負,並據以得失財物
之行為即屬之。如:
#六合彩
、大家樂、
#麻將
、
#撲克牌
等。
刑法賭博罪如何規範?
刑法第266條第1項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三萬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怎麼樣才會成立賭博罪呢?
由上開法條可知,如果各位在公園、廟前廣場等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可以隨意離去之場所進行賭博行為,就可能涉犯賭博罪
;如果各位是在家中
擺牌桌打麻將消遣,因家中一般非公眾可出入之場所,原則上是不會觸犯賭博罪
但是
如果你家大門長期讓不特定人到你家打麻將賭錢,此時你家就與公眾場所無異,已非私領域空間,此時就
可能成立賭博罪喔
如何避免涉犯賭博罪?
除了不要在公眾場合賭博以外
眼尖
的朋友應該有發現刑法第266條第1項有個但書:「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
意思是各位如果在公眾場所賭博,但賭的東西不是錢,而是如香菸
、糖果
、一頓飯
等經濟價值不高之物,刑法就不會介入處罰
年節期間在家打打牌無傷大雅,不過千萬要記得切勿沉迷
,同時也要願賭服輸,否則不僅沒有聯繫感情,反倒反目成仇
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亞細亞全體同仁祝各位逢賭必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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