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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合會? Dec 16, 2021
黃姍螢 | 秘書

案例:阿好嬸,最近手頭有點緊,需要一筆錢,找來了隔壁的阿旺伯、阿來婆和雜貨店老闆阿財和阿好嬸兒子跟女兒,五名好朋友成立互助會,收首期的會錢來應急。

1.什麼是合會?互助會?

小時候很常聽到爸媽說,今天要繳會錢,我把會錢拿去某某阿伯家,下個月期滿換我可以領利息了,這些話日常很常聽到,但卻不懂那是在做什麼的。

1994年4月21日修正公布民法債編新增「合會」章,將原來民事習慣的「互助會」無名契約,提升為民法「合會」有名契約。

「合會」由俗稱的會頭,和其他會員(會腳)所組成的,彼此之間約定,(民法第709條之1規定,必須由兩人以上組成),每期開標時,由各會員競標,競標金額最高者,就能獲取當期合會金。會員依得標身份不同而計算會款並按月交付的契約,「合會」的重要特色,會員能領回自己所繳交的會費另外又獲取高額利息,不具有合會本質,反而構成銀行法不法吸金行行為。

2.誰能當會頭?誰可以當會腳?

民法第709條之2規定

避免有人頭、提高倒會風險,民法要求會頭,必須是成年、心智正常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會員參加資格,可以是未成年無行為、限制能力人,但是不能參加會頭是自己法定代理人的合會,另外會頭也不得同時為會員。

 

3.合會要有會單

依民法第709條3規定,會頭再成立合會必須提供會單,每個會員也都要有一份。

結論:合會流程

會頭(成年、完全行為能力)成立會單-尋找會腳(2人以上)-未成年不能參與法定代理人做為會頭合會,可參加其他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