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細亞專欄

首頁 亞細亞專欄
直銷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Jan 10, 2022
蔡恩婷 | 法務助理

「你聽過安麗嗎?」是數年前網路上的一句流行語,係在調侃美國直銷公司安麗時常以此句開頭為搭訕,進而推銷商品,此前曾引起一陣的熱烈討論,「安利」一詞甚至衍生成「介紹好物給他人」之意思。雖係調侃,但該直銷公司藉著多層次傳銷手法順利達成驚人的消費業績,也引起銷售市場上眾商家趨之若鶩,而近年雖因某些惡劣直銷組織變質的傳銷手法導致「直銷」二字給民眾留下負面的印象,但目前仍有許多商家會以「在家即可工作」、「被動收入」、「獎金制度」等語吸引民眾當起「小老闆」,藉由與上線購買大量商品,不斷推銷給身旁好友甚至開直播讓網友下單等作法隨處可見,而為保護民眾與消費者,在我國,傳銷企業必須依循《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規定經營,並受公平交易委員會監督。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條: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指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參加,建立多層級組織以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之行銷方式。由條文可知,多層次傳銷組織與傳統廣告不同之處在於,前者著重一層拉著一層,由一個上層點不斷向下招攬會員建立一個上、下線的組織結構,由於介紹他人可獲得獎金抽成,促使會員除了用心積極地銷售商品予周遭親友,亦會招攬其加入會員,而成為會員後,被招攬人也會因獎金制度而積極推銷,進而達到廣告商品的目的,而傳統廣告則重在投入大量廣告費用於電視、路上招牌不斷重複的出現在民眾面前達到推銷目的。

 

直銷之銷售方式在我國只要依循相關法令,並向主管機關登記,其實並無違法,常見的違法直銷(俗稱老鼠會)的特色在於,該類直銷公司,其實質上並非以銷售產品或服務為主要目的,相反地,抽成獎金成為會員之主要收入來源,因會員入會需繳納一定之會員費,而推薦人可從中抽取佣金,推薦人之上線亦可從其中再抽取部分佣金,如此一來,越上層的會員,只需享受下線會員會費之抽成,而下線成員為賺取抽成獎金,也會不斷鼓吹其下線再招攬新成員,如此惡性循環下,人人為了不想成為被榨乾之最下線,就會不斷更新話術,甚而哄騙民眾入會,商品透過身邊親友真實體驗之推銷確實能達到廣告之目的,但入會並無門檻,會員又並非皆具有銷售能力,遭哄騙入會之成員則可能成為該違法組織中之無辜受害者,對社會上交易秩序破壞甚鉅。傳銷之本質在於銷售商品或服務,變質之傳銷使如今傳銷組織難以擺脫負面標籤,不可否認因無嚴格的入會資格限制,也使許多難以踏入職場的民眾得以尋得一線生機,但在進入直銷組織前仍應謹慎觀察組織風氣,以免痛失財物又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