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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是看紅綠燈還是行人專用號誌 Feb 24, 2023
陳姍鈴 | 所長秘書

前幾天走在路上,看見明明是紅燈,有台腳踏車卻沒停下來繼續直行,不小心撞上了正在過馬路的小姐,兩人在爭吵腳踏車是看紅綠燈還是行人專用號誌。

問題一:騎腳踏車是看紅綠燈還是行人專用號誌?
問題二:可以騎在人行道嗎?
問題三:如果是下車用牽的過馬路呢?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六十九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第七十四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問題一:騎腳踏車是看紅綠燈還是行人專用號誌?
答:在交通法規中,自行車為慢車,所以需要按照紅綠燈騎乘。

問題二:腳踏車可以騎在人行道嗎?
答:不能。腳踏車不能像行人一樣走在斑馬線上及人行道,若是人行道上設有自行車與行人共道或自行車專用道的標誌或標線,才可以騎乘。否則,是不能騎乘自行車在人行道上的,騎乘在人車共道的人行道時,應以行人通行優先,斑馬線為行人專用,任何車輛都不能在上面行駛,違者罰款300~600元。

問題三:如果是下車用牽的過馬路呢?

答:以台北市為例腳踏車禁止騎在人行道和騎樓,而斑馬線是行人專用一樣不能騎但可以牽,規定是要騎在單車道,或部分較寬的人行道則有設置人車共道,避免擾民警方也不會特別去抓,但還是要禮讓行人為優先,一旦發生事故責任會是在騎車的這邊。

結論:

騎乘腳踏車時,是需要按照紅綠燈號誌行走,並且只能騎在自行車道及有設置自行車專用道的人行道,若是下車用牽的過馬路一般時候是可當作行人被允許的,但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依然是騎自行車的肇責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