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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對於家庭和子女來說真的不好嗎? Aug 16, 2023
劉可晨 | 實習律師

離婚於家庭和子女來說真的不好嗎?

阿政和小美是剛交往半年的熱戀情侶,因未婚懷上小羊後決定步入禮堂,但自從羊出生後阿政就辭職在家全心照顧小羊,沒有一刻離開他的身邊同時,阿政對於教養小羊的想法也和小美相左,阿政不喜歡小羊到房子外面玩,也不喜歡小羊和陌生人接觸,造成了小羊面對大人總是畏畏縮縮的,也不太會和同齡的孩子相處。加上阿政不太喜歡小美的原生家庭,所以除非過年過節,否則都盡量避免讓小羊去見爺爺奶奶,也不讓小美單獨帶小羊回老家,以致於小羊到了兩歲都還不認得爺爺奶奶是誰。一方面是爺爺奶奶和小羊不親近的哀傷,一方面是阿政拒絕讓小羊接近原生家庭的冷漠小美對於這樣的窘境感到十分為難與痛苦。

像這樣雙方家長對於子女的教育方針大相逕庭的情況並不少見,有時甚至會像本件案例一般會嚴重影響到子女未來的人際關係和生命的健全發展,而態度較軟的一方為了維持家庭的完整性,不想讓小孩擁有一個父母離異的悲慘童年,只好繼續放任事態的發生。但為了孩子的將來,兩害相權取其輕,也許離婚也不失為一種選擇因為婚姻一旦進入調解或離婚訴訟,勢必也會一併進行子女親權酌定,也就是俗稱的子女監護權爭奪戰。則如上述案件,若親權最終由小美單獨行使或由小美擔任主要照顧者,對小羊來說也算是有了人生重見天日的可能性;縱使親權最終歸屬於阿政,法院也可依家事事件法第107條要求阿政給予小美定期與小羊單獨會面交往的機會,如此阿政仍獲得了能偶爾帶小羊出門奔跑踏青接觸人群的機會,也不至於讓小羊如現況一般完全沒有接觸外界的經歷。

天下父母心,每個人都想給自己小孩最好的家庭和生活環境,本文意旨並不在於勸離不勸合,而是當事態已經漸漸朝不可收拾的方向發展時,父母或許應該脫離對於完整家庭的美好幻想,換個角度重新思考最佳的處理方式,對於子女和整個家庭來說也許才是最好的結局和全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