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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婚假」權益請假規則 Feb 15, 2024
尤詩嘉 | 所長特助

勞工「婚假」權益請假規則?!

 

1、 實務案例:

    Penny大學畢業後,任職於竹科某科技公司秘書多年這兩年疫情減緩加上Penny已達適婚年齡,於是Penny交往多年任職同公司工程師男友討論後,決定於今年規劃共同攜手步入禮堂,一併安排倆人的國外蜜月旅行,試問 Penny與男友向公司告請婚假的部分特別留意甚麼?婚假可以請幾天?是否可以分開請?

2、 涉及法律層面:

   依照勞動基準法43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工如有結婚安排,得因婚等正當事由任職公司請假,且公司應准許休假,不得拒絕。因婚假為勞工之法定權益,如與勞工間另有全勤獎金約定,不可扣除請假勞工之全勤獎金此外,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2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勞工結婚得請婚假八日,並應給付該勞工全額工資,婚假之範圍包含結婚及再婚。
   經查,勞動部104107日發布勞動3字第1040130270號令釋,為符合勞工結婚禮俗儀式、宴客、蜜月旅行之彈性安排等實際需求,放寬勞工請婚假期間規定104107日起,勞工之婚假可自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休。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1年內請畢,該令釋不僅讓勞工對於婚假上之安排更為彈性,且公司對於同仁請假期間之人力之調動亦有更大空間,對於請假須提供相關證明,則以各公司內部規定為準公司在與勞工間之勞資契約,有優於法令或函釋之規定,公司願意給予員工更優渥的彈性放假或請假條件,請假規則當然也可由雙方自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