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低報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 Feb 15, 2024
黃子菱 | 受雇律師
高薪低報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
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聽到雇主為了節省成本,會以較低的月薪數額為勞工投保勞、健保以及就業保險,因此對應到的投保級距就較低,所應負擔的保險費以及勞保退休金提撥的數額就比較低。雇主一有高薪低報的情形,將面臨到的法律責任,大致上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部分。
1、 行政處罰部分:
(1)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3項規定,除了需要補繳勞保費外,另外主管機關還會裁罰短繳差額4倍之罰緩。
(2)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9條之規定,除了補繳健保費外,另外主管機關還會裁罰短繳差額2至4倍之罰緩。
(3)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加徵應提繳金額百分之三之滯納金,最高加徵到應提繳金額之一倍。另外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之1之規定,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也會被主管機關公布。
(4)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8條第1款之規定,處2萬至10萬元之罰緩。
(5) 依就業保險法第38條第3項之規定,按其短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
2、 民事損害賠償部分: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3項、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第1項以及就業保險法第38條第3項,如果勞工因此受有損害,雇主須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3、 刑事責任部分:因為高薪低報之情況,雇主勢必會在勞保相關資料上有不實的記載,並且會以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申報,所以很可能有業務登載不實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以及詐欺得利罪之罪嫌。
綜合以上所列舉,雇主高薪低報之行為會嚴重損及勞工的權益,同時此種投機之行為也會有刑事責任,所以千萬別為了省小錢而冒險投機,否則恐怕將因此承受更大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