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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新制明上路,未成年受害可成年後3年內申訴 Mar 12, 2024
王佩瑄 | 所長秘書

性騷擾防治法新制明上路,未成年受害可成年後3年內申訴

 

       性騷擾防治法新制2023年3月8日全面施行,除原本一般性騷擾事件類型外,新增權勢性騷擾,另根據不同身分、類型的性騷擾事件,延長申訴期限、簡化申訴程序,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

        2023年3月8日性騷擾防治法新制正式施行,針對不同身分、類型的性騷擾事件,延長申訴期限,一般性騷擾事件申訴期限延長至2年,權勢性騷擾事件延長至3年。另考量未成年被害人遭遇性騷擾事件可能智慮未臻成熟,為周全保護性騷擾事件未成年被害人,特別增訂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被害人如為未成年者,得於成年後3年內提出申訴。

        此外,為進一步提升民眾求助意願,此次修法簡化申訴流程,並視行為人的身分,明訂申訴受理單位,分別由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縣市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受理。

 

文章參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81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