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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期房客遲不遷出戶籍怎麼辦?! May 10, 2024
尤詩嘉 | 所長特助

租約到期房客遲不遷出戶籍怎麼辦?!

壹、實務案例:

    阿堂家裡投資房地產有成,故手中有好幾套的套房出租中,平日阿堂除自身全職工作外,並有協助家中出租套房的租賃管理,舉凡每月收租等大小問題都由其一手包辦處理。近日,有一套房租客因租約到期,已正式完成退租程序,並搬遷已有月逾,惟該原租客當初遷入戶籍的部分,屢經阿堂提醒多次,退租後仍遲遲沒有辦理遷出,原址不斷收到原租客相關帳單及私人掛號信件,讓阿堂不堪其擾,試問:如房東遇到租約到期,房客遲不遷出戶籍該怎麼處理?!

貳、涉及法律層面:

    依照戶籍法第50條第1項之規定:「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是以,如房客搬家後戶籍未遷出,房屋所有權人可依法申請將房客戶籍遷至當地戶政事務所,惟特別需要留意,逕遷戶所的前提要件,為房客當初遷入戶籍時,必須符合「單獨生活戶」之原則,而非「共同生活戶」,始可適用。

    經查,關於「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四項規定,於內容已有明文規定房東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故房東不能用理由拒絕房客遷設戶籍,其目的亦是在保障外地承租房客的就學權利與申請各項社會福利。此外,如有房東需要「逕遷房客戶籍」之情事,可備房屋所有權人或地方自治機關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例如:房屋所有權狀、雙方租賃契約等,由戶政機關先行查證,即可依照職權將房客戶籍遷到戶政事務所,並通報警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