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算是職場霸凌?
如何判斷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通常表現是長期包括:薪資霸凌、職場權益霸凌、人力剝削、言語霸凌、妨害名譽、性騷擾、不當解雇、網路霸凌、歧視孕婦、歧視身障者、文化 / 種族歧視、年齡歧視,甚至到公然的肢體霸凌⋯⋯等等或其他使人感到威脅或羞辱的行為。
申訴管道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者,雇主應依勞工執行職務之風險特性,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實執行;勞工人數未達100人者,則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依照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雇主應針對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建立標準處置流程,明定申訴或通報管道及後續處理機制,提供當事人通報單(如職場不法侵害通報表)、電子郵件、專用電話等通報管道,讓勞工在碰到職場霸凌時,可以即時向公司專責部門進行申訴。 一旦當事人通報專責部門或人員,應於24小時內填寫職場不法侵害通報表;接著由專責人員視案件樣態,通報外部單位(詳細名單請參考職場不法侵害事件處理相關協助資源)、成立處理小組、協助當事人安置或就醫,並通知雇主或高階主管;後續會再進行工作調整建議、提供心理輔導、給予醫療協助,也會進行勞資協商與爭議調解、法律協助、內部相關懲處,並依據勞工健康服務相關專業人員建議進行工作調整。 倘若公司沒有相關機制,勞工也可以向全國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或是透過刑事、民事訴訟,捍衛自己的權益。
職場霸凌應蒐集的證據包括:工作往來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電子郵件、錄音或錄影等,以及因職場霸凌而就醫治療、心理諮商等紀錄。
有些工作者擔心錄音會造成妨害秘密罪,但是若為了蒐集職場霸凌證據,實務上法院會認為有採信必要。為避免不必要的爭執,建議可以在多人場合、辦公室公共空間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