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化車是什麼?
(一)其外型跟一般休旅車無異,可根據手機門號IMSI(SIM卡識別碼)、IMEI(手機序號),進行三角定位,找出罪犯藏匿處。
二、涉基本權與其干預態樣
(一)覆蓋區域內的其他手機:一般行為自由之干預
德國聯邦法法院認為,此時受到干預人於短時間內無法使用手機對外聯繫,仍干預其「一般行為自由」。
(二)祕密通訊自由之干涉?
截收待機中的目標手機資訊,其在待機狀態,即表示手機持有人有接收或通訊意願,故應等同於開啟通訊過程,因此屬於祕密通訊自由之保護範圍。
2. 否定說:
IMSI-Catcher不涉及「人為」之通訊過程,無涉祕密通訊自由之干預。
(三)個人資訊自主決定權之干涉
在取得IMEI、IMSI後,偵查機關得進一步向電信業者依法調取其儲存的通訊使用者資料,包含電信使用者姓名、生日、地址、電信號碼等資料?
2.取得個人位置資訊
舉重以明清,一般人對於手機之依賴性與黏著度遠高於車輛,故對形同貼身追蹤的目標手機長期追蹤定位,其資訊隱私權之干預將更甚於GPS追蹤。
三、2024年新法規定
(一)授權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3-2條第1、2項)
(二)發動主體與令狀核發(刑事訴訟法第153-2條第3、4項)
1.第3項採取法官保留原則,要求檢察官應依職權或由司法警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以書面記載第153-5第1項各款之許可書記載事項,暨實施調查之必要性及其理由,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許可書」方得為之。
2.第4項規定,每次發動不得超過30日。
(三)目的外適用之禁止(刑事訴訟法第153-2條)
為了保障「非受調查人」之資訊自主權不受過度干預,此等資訊僅得基於「供同條第1、2項調查之比對」目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