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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信詐騙,卻成為人頭帳戶 Jul 10, 2025
靳沂錚 | 實習律師

近來詐騙方式層出不窮,其中,誘騙他人轉讓金融卡,或充當人頭帳戶協助提款的手法愈來愈多。諸如:有人要你幫忙收款轉帳,會給你一筆「佣金」當酬勞;或號稱幫忙測試ATM轉帳功能、幫忙做假交易來提升信用等。這些都是近期常用的詐騙手法。

    所謂「人頭帳戶」,就是帳戶的登記人,與實際操控和使用的人不同,通常是詐騙集團會使用的手法。詐騙集團會把詐欺得來的錢轉進你的帳戶,再由你領出來、轉帳或交給他們。雖然你可能沒有直接參與詐騙,但只要你的帳戶有參與金流流程,就可能被認定為幫助詐騙,而成立幫助詐欺罪、洗錢防制法下的犯罪。

    許多人以為,單純借帳戶不會構成犯罪,但在法律上,交易提款卡等行為,有可能被認為涉及幫助詐欺,因為你提供工具讓對方更容易完成犯罪,除非能證明主觀上沒有幫助的意思。而且從銀行端來看,只要你的帳戶被認定曾涉及不法交易,就會被列為「警示帳戶」,未來無法再自由開立銀行帳戶,可能會造成極大的不便。

    若發現帳戶有異常情形,例如:在不知情下收到了不明款項。應該立刻停止使用帳戶,保存對話紀錄與轉帳明細,並主動報警或向銀行說明情況。越早處理,越有機會減少損害、避免被認定為共犯,而生刑事責任。

    涉及銀行帳戶、提款卡交易等行為,應該特別謹慎,否則容易掉入詐騙的陷阱中,成為人頭帳戶,不僅可能被列為警示帳戶,也可能因此背負刑事責任,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