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細亞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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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帳戶構成犯罪?! Aug 11, 2025
黃婷洳 | 實習律師

現今詐騙手法千變萬化,詐欺集團為隱匿詐欺所得贓款,製造斷點以妨礙偵查,常會利用徵才、中獎及申辦各式貸款等之手法,誘使民眾提供帳戶、帳戶密碼、提款卡及身分證等個人重要資訊,往往民眾在當下深信詐欺集團的話術提供後,在接到通知自己帳戶被凍結,且須到檢警單位接受詢問或訊問時,才知道自己原來受到詐騙。

實則,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1項「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但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或其他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已有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將自己帳戶提供予他人使用,自己申辦之帳戶應由自己使用,不應隨便交付他人使用,是以,若您在網路上求職、看到中獎貼文或是投資等,要您提供帳戶資訊時,切勿隨便提供,以免觸法。

至於交付、提供帳戶他人的法律效果,除可能導致自己帳戶被凍結,成為警示帳戶,亦有可能受到被列為告誡戶,若收到告誡處分,告誡處分會導致您帳戶有長達5年時間受到限制,導致生活上的不便利,亦會涉及刑事上犯罪,故此,請千萬不要隨便將自己帳戶資訊交付予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