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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入境管制藥品存在的法律責任風險 Nov 17, 2025
靳沂錚 | 實習律師

隨著網路購物平台的普及,民眾透過網路平台購買海外商品已成日常。然而,若不慎購得含有藥品成分或屬於入境管制物的產品,即使出發點單純、並非營利,也可能因此觸犯《藥事法》。這類案件在實務上屢見不鮮,常見於消費者購買「保健品」、「精油」、「膏藥」或「藥草萃取液」等商品,未注意到其含有我國禁止輸入或須經核准之藥品成分,結果遭海關查扣或檢調單位調查。

  依《藥事法》規定,藥品欲輸入國內,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取得許可。若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販售或轉讓,即屬違法。實務上,即便行為人僅為自用,仍可能被認定為「輸入」禁藥之行為人;若再將部分商品轉送他人,則可能涉及「供應」或「轉讓」未經核准藥品的違法行為,若不慎買太多,將商品轉賣他人,更可能涉及「販賣」禁藥,進而衍生刑事責任。這也使得不少民眾在毫無犯罪意識的情況下,誤觸法網。

  在實務上,檢調機關偵辦此類案件時,會特別著重兩個面向:其一,行為人是否明知該物屬藥品或含禁止輸入之藥品成分;其二,是否有營利或轉讓他人的行為。如果僅屬一般消費者因誤信網路廣告而購買、數量不多、用途明顯為自用,且於案發後態度良好、配合調查,檢察官往往會以情節輕微或欠缺故意為由,予以緩起訴處分。然而,若購買數量過多、或有轉售、贈與多人的情形,則難免被認為已超出單純自用範圍,此時就很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因此,對一般民眾而言,避免涉入此類案件,遠比事後受調查必須盡可能解釋更為重要。購買前,應留意賣家是否標示成分、製造地與核准字號;若無明確資料,應避免下單。若發現商品於寄送時遭海關扣留,也不應輕率回覆「同意報關」或再次訂購,而應先查明該物是否列入主管機關公告的禁止輸入清單。若已購得可疑商品,主動停止使用或通報衛生單位,也能展現善意,減輕後續責任。

  從法律觀點看,《藥事法》對藥品管理採取較高度的保護,目的在於維護公共衛生與消費安全。民眾若因語言隔閡、資訊不足而誤購禁品,固屬情有可原,但通常難以直接透過「不知違法」、「沒有故意」等主張,而完全免除法律責任。因此購買保健食品、精油、化妝品等可能包含藥品成分的商品時,應特別注意是否屬於我國管制的藥品,才是避免誤觸法律底線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