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務案例:
婷婷非常喜歡韓國天團BIGBANG,惟該團因過去其他成員爆出醜聞退團,已多年未合體公開演出,聽聞其中團員G-DRAGON要來台舉辦世界巡迴演唱會,婷婷覺得千載難逢,馬上蓄勢待發搶票要參與演唱會支持偶像,但搶票當天卻因手速不夠鍛羽而歸。
下定決心一定要入場的婷婷,在演唱會開演前不斷在臉書「演唱會求票讓票」社團內尋找入場門票,在開演前兩週終於看到社團內暱稱Kevin Liu帳號,表示手上有透過內部拿到一組兩位連號公關票,不需入場實名認證門票,因當日有事無法到場而決定讓給GD鐵粉,婷婷欣喜若狂不疑有他,馬上透過臉書聯繫該帳號表達意願,雙方並約定匯款後即把該門票寄出,於是Kevin Liu提供一組匯款帳號(帳號擁有者為真實有該公關票賣家阿梅)給婷婷。隨即,Kevin Liu再去聯繫真實賣家阿梅表達購買意願,並提供本身地址請阿梅確認款項後寄出,後續阿梅確認入帳金額無誤(實為婷婷匯款),即把該公關票寄予Kevin Liu,最後婷婷最終沒有收到門票,也完全聯繫不上賣票窗口Kevin Liu,於是向警方報案提告詐欺,指控賣家沒有履約交易,試問:以上三方交易購票行為,該如何避免落入相關詐騙陷阱並如何自保?!
貳、涉及法律層面:
三角詐騙,又稱第三方詐欺,透過中間人操作手法,常使得被害人無辜成為刑事案件被告,觀諸本案,賣家阿梅有可能因為婷婷報案指控詐騙沒有履約交易,而導致個人交易帳戶凍結及背上刑事詐欺罪嫌,阿梅應該立即停止帳戶所有交易,保全與Kevin Liu之間存在買賣約定完整對話自清,並主動向警方報案說明,提供相關對話、轉帳明細等紀錄,否則很容易被認定為與Kevin Liu一同詐欺共犯。
近年詐騙手法狡詐多變,尤其現今人與人間更是慣性依賴網路媒介相應對接,受害金額也屢屢創新高,網路詐騙更是值得現今更加謹慎留意的一環,線上交易任何款項前,應更加謹慎確認,並確實核實買賣雙方身分,盡量透過官方支付機制完成交易,且盡可能再三確認對方資訊是否有出入,發現疑似受騙立即報警,凍結交易帳戶,保留完整對方,以確保自身相關權益,及把受騙損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