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細亞專欄

首頁 亞細亞專欄
當「一般人」走進法庭:國民法官制度在改變什麼? Feb 11, 2026
郭家妤 | 法務助理

過去,多數刑事案件的審判結果,往往由職業法官在法庭內部完成評議,一般民眾對判決形成的過程,通常只能透過新聞片段或判決書摘要來理解。然而,隨著國民法官制度正式上路,這樣的距離正在被逐步拉近。

 

所謂國民法官制度,並非讓民眾「取代」法官,而是讓沒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一般國民,與職業法官一同參與刑事重大案件的審理。透過共同聽取證據、進行討論並作成判斷,使司法決定能同時兼顧法律專業與社會常識,這正是制度設計的核心精神。

 

並非所有案件都會適用國民法官制度。實務上,僅限於特定重大刑事案件,例如故意犯罪導致死亡,或最輕本刑達十年以上之重罪,才會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這樣的設計,正是希望在攸關生命、自由與高度刑責的案件中,引入多元視角,避免審判過度封閉於專業圈內。

 

值得注意的是,國民法官並不是旁聽者。他們可以在審理過程中實際接觸證據、聽取檢辯雙方主張,甚至在法官引導下進行提問,最終也會參與有罪與否及量刑的評議與投票。換言之,每一位國民法官的判斷,都可能實質影響案件結果。

 

正因如此,國民法官制度也對「判斷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審理過程中,檢察官會提出各式證據,協助法庭拼湊案件全貌,但必須理解的是,「被提出的證據」不等於「必然可信或足以證明事實」。證據是否具備證明力、是否存在矛盾、是否僅為片段推論,本身就應受到檢驗與質疑。

 

這不只是國民法官的責任,也是一種公民素養的展現。當我們有機會走進司法核心,不應只是被動接受他人給予的結論,而是要學會辨識、思考與判讀證據背後的真正意義。唯有如此,國民法官制度才能不只是形式上的參與,而是真正讓司法更貼近社會,也讓公民更理解法律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