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細亞專欄

首頁 亞細亞專欄
信用卡支付團費保障知多少? Dec 03, 2021
尤詩嘉 | 所長特助

案例研討:

大雄爸、大雄媽趁著暑假帶著大雄跟雄弟參加流浪狗旅行社所規劃的峇里島旅遊行程,每人團費一共新臺幣22,900元,雄爸先行刷卡支付行程預定訂金每人5,000元,剩餘旅遊團費餘款,由雄媽另外刷卡結清。惟回國搭乘客運回家路上發生嚴重車禍,雄爸與雄弟不幸當場身故,試問是否可向刷卡銀行之合作保險公司請求意外身故保險金?

現行國內信用刷卡公司相關規定

1.刷卡金額需達全額機票或者團費80%

2.幫父母或25足歲以上子女代刷不賠

3.非保險契約保障期間不賠

4.事故需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發生

案例研析

本件參團費用每人新臺幣22,900元,雄爸於下訂時即先刷卡給付訂金每人5,000元,雄媽給付剩餘團費一共71,600元,其經計算雄媽刷卡給付之團費金額未達團費總額的80%,其致本件並未符合保險契約內條款保險的承保給付要件,即非屬該保險之被保險人,故不得向其所投保之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

理賠申請應注意事項

若於承保範圍內,發生其可理賠之保險事故,其可於事故發生後,檢具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理賠,所需文件大致如下:

1.保險金申請書

2.事故理賠相關證明

3.持卡人刷卡紀錄或旅行社支付旅費收據

4.如被保險人非持卡人本人,證明其與持卡人關係相關證明,如配偶與子女證明(戶籍謄本)。

未免自身權益受損,被保險人於投保後,即需瞭解自己投保權益,清楚知道條款內容,與發卡銀行所提供之保險契約條款內容,以免緊急事故發生時,不清楚自身保障權益,因而自身權利受損,且如有注意到刷卡所附贈的保障,更可對於保障內容可能不足夠與個人需求及喜好,再行另外考慮是否針對不足部分加保「旅平險」及「旅遊不便險」。